摘要

<正>京建发〔2021〕389号各有关单位:为有效增加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多渠道筹集房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市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规范本市新供住宅项目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统称“配建住房”)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 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