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产生臭氧及细颗粒物的重要前体物质,对环境空气产生较大影响。为有效控制VOCs污染,该文利用国标法、便携式(催化氧化检测法)仪器两种检测方法,对厦门市8个行业的典型企业进行现场监测,并比较了此两种检测方法,通过VOCs产排量和削减量对整治绩效进行评估。结果表明,采用便携式仪器进行监测的数据更为准确,且可以很好地针对连续排放进行连续监测,从而对废气排放进行更加直观和高效的监管,建议推广采用便携式仪器监测。经过核算,厦门市第一、第二和第三阶段的VOCs削减量约10976吨,VOCs排放量约5050吨,据此,提出厦门市VOCs排放治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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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厦门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