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案件的实证研究,发现我国法院在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条第2款规定的兜底条款时存在不当扩张其适用范围、援引兜底条款说理有瑕疵、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过于片面等误区。为矫正兜底条款的司法适用现状,法院应准确把握其适用范围,规范裁判文书援引兜底条款时的说理标准,优化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方法,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的方式为各级法院正确适用兜底条款提供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