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孟德斯鸠的很多研读者一直对其把政体划分为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感到困惑,因为就统治者的人数而言,君主制与专制同属一类,而共和制在权力的行使方式上也可能和专制一样不遵法律。实际上,孟德斯鸠有意或无意地把政体类型和统治类型混编在了一起,专制主义、宽和统治等其实都属于依据自由度而划分的统治类型,而只有把统治类型和经典政体类型两套体系剥离开来,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孟德斯鸠在政制理论上的创见。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