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法权向下延伸为地方治理提供了更多的立法层面的机制手段,对地方立法权的行使既要鼓励推进,又要审慎把控。地方立法活动的依法有序开展需要立法监督工作保障。面对立法主体的扩容,地方立法监督制度也需调整配合,建议从监督主体、监督程序、监督方式等方面探索,制定更加合理细致的规范,确保监督实效,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护航地方治理现代化。

  • 单位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