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种传递思想、符号和生活方式的消费品,文化产品具有借助于媒介广泛传播思想、传递价值的特点。文化产品创造者所传递出的错误意识形态会对辨别能力较差、年龄较低的青少年产生错误的引导,从而引发犯罪。因此,从文化产品的各个环节截断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刻不容缓。为此,除了应严格规范创作者自身意识外,更要建立我国文化产品分级制度,平衡文化产品经济与社会效益,构建严格法律管控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