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律师调查令的本质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或其代理律师所申请的调查令的支持。律师持调查令向特定的证据持有者进行证据收集,该调查令的性质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目前最新的证据规则的修改,仍旧未对律师调查令制度在立法上确定。律师调查令至今未能在立法上进行确立,或因律师调查令的法律属性尚存争议、律师调查令至今未在实践中形成体系以及律师调查令没有相应法律规制等原因。律师调查令对于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具有重要保障,需要通过立法上的程序设计来完善调查令制度,稳慎推进律师调查令制度在我国的立法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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