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司法实务和学界主流认为,大学教师从事研究计划违规报销科研经费因非身份公务员,亦非无授权公务员或委托公务员身份,不具"贪污治罪条例"适用可能。然大学教师在执行因研究类型、资金来源、服务处所性质等差异导向不同基础法律关系,及究竟属于监办、承办、采购等对科研经费法律责任影响重大,事关有罪和无罪、重罪和轻罪、此罪和彼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