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乡贤组织是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平台,其制度化运行关乎乡村治理绩效的提升。新乡贤组织化在集聚优化治理资源,破解"三治合一"的资源困境、规范新乡贤组织化运作,凝聚"三治合一"的治理合力、推动乡村社会协同共治,夯实"三治合一"的价值旨归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对广东云浮乡贤理事会的考察,发现其在组织资源、运作机制及身份合法性等方面面临现实困境。破解新乡贤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现实困境,需要把握好乡贤组织辅助与村"两委"主导、乡贤参事协商与村民自治决策及承继传统伦理与接续现代治理的关系,从新乡贤主体、乡贤组织自身、政府及法律配套制度等方面展望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