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法官绩效考核的功能定位上,法官绩效考核不是蛋糕分配规则,法官绩效考核不是控制法官的"紧箍咒",法官绩效考核也不是只以考核结果论英雄。在目的导向上,应回归法官绩效考核的司法规律导向,全面评估指标组间的连锁效应,构建以质量为导向的考核体系,要注重考核指标设置的可控制性,让法官对考核指标有发力空间。在技术方法上,要注意考核主体单一化、考核方式片面化、结果运用行政化等三个误区,要构建多元化的法官绩效考核主体,实现考评方式的民主性;要兼顾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实现考评内容的全面性;要注重考评结果的司法化运用,逐步实现用司法等级晋升预期取代行政职级晋升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