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抗疫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卫生管理部门对潜在危险人群的"饱和式追踪"、基于个体侧写的区域风险评估以及稀缺医疗物资的按需分配等成为可能;数字技术赋能下沉到社区的群防群治和联防联控实践,助力"全国一盘棋"抗疫胜利。在防控常态化的后疫情时期,数字抗疫技术的应用与推广需要兼顾抗疫成效巩固和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微妙平衡。就当前数字抗疫技术存在的法律规则相互掣肘、隐私保护不到位和应用终端权限索取过度等问题,未来法律规则的完善可以从三方面展开:一是为数字抗疫的技术开发方订立符合其程式样态的缺省规则;二是从外部增强个人信息"匿名化"和"脱敏化"处理的实际效果;三是建立针对数字抗疫应用程序的准入和备案制度。
-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