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是关于地方组织制度的基本法律和法治保障,2022年作出第六次修改。此次修法意义重大,亮点之一在于增加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容。在法理层面,此次修法整体上提升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地位,使其从对地方组织的政策要求转变成了法定职责;框定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内容,将少数民族的抽象权利细化到了合法权益;转变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思维,使其从尊重习惯具体到了保障自由;确立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方式,使其从应当采取发展到了可以依法采取。《地方组织法》的修订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地方组织法律制度建设上的重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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