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权激励机制已从探索阶段走向发展完善阶段,2011年以后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数量迅速增加。股权激励在上市公司中的应用虽已见成效,但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条件设计不合理等问题。文章对2016年我国深市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可行权条件以及这些激励计划在2017年和2018年的行权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分析,指出上市公司可行权条件设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