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问题由经济、法律、人伦、历史、技术等复合原因形成,如若对环境法的研究单纯依托某一方面较为狭隘,无法全面涵盖环境现象。通过对比分析经典系统论(老三论)与现代系统论(新三论),引荐系统论历史沿革过程中各类方法剖析环境法目前的研究路径不失为一种全新且较为科学的尝试。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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