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遗产继承中,有时会出现父或母与未成年子女"利益相反"而不适宜作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的情况,对于这一情况,我国《继承法》第六条存在法律漏洞,应设计新的法律制度予以弥补,即由法院指定公益代理人,代理未成年人处理继承事项。这样,才能更好的解决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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