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政同责理念的提出将地方各级党委纳入法治责任主体范畴,地方党委与政府得以在食品安全等重大民生问题上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法治责任落实的一次重要变革。党政同责有效解决了党委、政府权责不一的问题,集中体现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优越性。党政同责以党管干部为联结纽带,以混合性党规为制度载体,以党规国法分工为实现路径,将党的领导这一中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防止党委与政府的职责混同,必须明确党政同责的适用界限,审慎确立适用领域,精准把握介入时机,逐步明晰责任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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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