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中前期,清朝廷建立了完备的河防管理制度,由官府主导兴建怀庆府的堤防工程。官办河防有稳定的修堤资金来源,使沿河百姓不受堤工摊派之累。道光以后,河工弊病渐生,河道总督被裁撤,河工资金紧缺,河务降至次要地位。光绪年间,怀庆府确立了官督绅办的河防管理模式。官督绅办有利于节省河防经费、提高工作效率。但地方社会难以承担高昂的修堤经费,仍需国家财政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