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因管理行为体现了人类互帮互助的社会共性,但在制度设立上又要保护个人权利由本人行使的社会个性,这种共性和个性的利益冲突的均衡,在无因管理制度立法中尤其重要。根据我国国情,我们要肯定无因管理的正当性,对无因管理人加以鼓励和保护,但同时也必须对无因管理在立法层面进行必要的限制。

  • 单位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