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办农〔2023〕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调查结果,农业农村部汇编修订了《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分布行政区名录》。据统计,截至2023年6月底,苹果蠹蛾等17种(属)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分布的县级行政区比上年同期新增165个;经持续防控,根除95个县级行政区苹果蠹蛾等16种(属)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现予印发。请依法依规做好植物检疫,加强检疫科普宣传,打击违规调运行为,保护农业生产安全。2022年7月1日我部印发的《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分布行政区名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