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了解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现状,对各市区县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与建议,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疫情时期疾控机构实验室建设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中,采集截至2021年沧州市市县两级疾控机构有关统计数据,对照原卫生部相关标准,从实验室人员配备、实验室面积、仪器设备配置、检验项目开展情况4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从中选取5项指标,采用加权秩和比综合评价法(weighted rank-sum ratio,WRSR)对16个市区县疾控机构实验室进行综合评价。结果 2021年沧州市市级和16个区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面积占比分别为40.97%和36.79%;市级和区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25~<35岁人员分别为18人(47.4%)和33人(30.8%),本科学历人员分别为23人(60.5%)和52人(48.6%),初级职称人员分别为17人(44.7%)和63人(58.9%);市级完成常规工作所需要仪器设备(A)、按照基本功能必须设备及基本仪器设备(B)、根据地域特点、工作需要应装备的基本仪器设备(C)3类仪器设备拥有率为97.39%、29.20%和46.77%,必须开展的工作项目(A)、根据地域特点和需求应开展的工作项目(B)开展率为95.58%和91.73%;16个区县级A、B、C类仪器设备平均拥有率为55.53%、20.85%和13.36%,A、B类项目平均开展率为88.67%和78.89%。16个市区县疾控机构实验室综合评级中高档3个(黄骅市、任丘市、孟村县)、中档11个(运河区、新华区、沧县、献县、泊头市、青县、南皮县、东光县、吴桥县、盐山县、河间市)、低档2个(海兴县、肃宁县)。结论 沧州市市级疾控机构实验室基础设施、实验室人员配置、检验检测能力等均能达到较好水平;但区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建设发展失衡,区域差异较大,部分区县级人才队伍结构需要调整,基本设备缺乏,检验检测能力有待提升。

  • 单位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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