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就人大常委会自身而言,加强其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途径可通过科学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完善监督权相关制度两种方式实现,然任何制度的顺利运行仅依靠自身改善难以万全,只有在完善自身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其他社会资源方能内外兼修,从而形成完善体系。本文作为项目阶段性成果,以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和专家顾问三方面力量为切入点,论述如何建立和发挥机关协调、支持体系的作用,从而实现加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