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取得巨大发展的同时,数据垄断问题日益凸显。研究基于双边市场理论分析了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显著特征,总结了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三种数据垄断表现形式,即数据与算法叠加产生新型垄断协议、杀手式并购引致数据经营者集中以及滥用数据市场的支配地位。双边市场特性、用户锁定效应、数据价值链活动特性是导致互联网平台企业产生数据垄断的三个主要原因。互联网平台企业数据垄断会损害用户合法权益、阻碍企业长期发展、破坏行业市场秩序、威胁国家安全。在借鉴比较国内外数据垄断问题的治理经验基础上,研究从政府、行业、企业三个层面提出中国治理互联网平台企业数据垄断问题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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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