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办函[2020] 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决定对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