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作出决定,追授青海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省委两新工委原书记朱治国同志“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称号,并在组织系统广泛开展向朱治国同志学习活动。决定指出,朱治国同志从事组织工作近20年,始终坚守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忘我工作,生命不息、奋斗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