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面对新冠疫情防控挑战与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新需求,内蒙古自治区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本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协同优化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稳定高速发展的有效机制,是营商环境内在属性的必然要求和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重要抓手。但内蒙古营商环境协同优化面临着协同立法机制不完善、制度供给不足、多元主体间权责划分不清、司法救济不足、协同优化国际化水平不高等问题。现阶段应当以法治化为基本保障,从完善协同立法机制、适当增加制度供给、合理划定多元协同主体权责、妥善处理涉企行政纠纷、推进区际经济与司法协作机制等方面推进当地营商环境协同优化并提升其国际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