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年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西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部署要求,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得力的工作措施,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积极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推动“大通蓝、河湖清、山川绿”,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降低,环境基础设施日益健全,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