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高农民培训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完善管理是其关键环节。目前我国农民培训管理制度不完善,未能充分体现其准公共产品属性,存在一定程度的供需错配。基于准公共产品理论,以浙江农民大学这一浙江省级农民培训平台为例,分析了基于实际需求的农民培训系统组织构架及其运行机制。其形成的政府主导、其他渠道共建的准公共产品供给管理模式和多元化需求表达机制、多主体监督管理机制、严格的培训机构准入机制和合理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等,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经验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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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农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