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精神病院侵权是一种复杂的责任关系,其包括机构自身侵权的责任与住院患者侵权的责任。然而,现行法律规范与《民法典》却未能给出合理规定。针对侵权责任立法空白、主体责任分配有失公平、承担标准模糊等问题,立法部门应通过区别情形来增补责任规范、适当增加机构的责任比重,同时明确其责任承担的衡量标准,从而修正法律规范,塑造民法典体系,实现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