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用联合奖惩是20世纪末以来,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而发展的监管制度,现处于从政策设想转化为实践的发展中期。国家层面的实施框架已基本形成,主要以国家政策和部委联合备忘录为实施依据,通过信用信息平台传递红黑名单与措施清单,各级机关在各自权限内对纳入名单的主体进行奖惩。在此框架下,湖北省联合奖惩机制相应成型,但一些短板和关键问题仍有待研究。目前应坚持黑名单限于重点领域和"严重违法",惩戒措施须有合法性依据;在具体认定、异议退出方面应循正当程序并畅通救济途径;对执法人员查询信息应健全权限和痕迹管理;做好信用信息系统与各执法系统的对接,以克服选择性报送失信信息及实施惩戒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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