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府办[2021]1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落实机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城市具体落实的管理体制,省政府将城市内涝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并成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