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用水户缴纳水资源费(税)是国内外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主要形式,《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近年来,我国水资源费征收规模逐年增加,但用水户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问题依然存在,水资源费实收率情况不明引起有关部门与社会的广泛关注。文章研究提出水资源费实收率测算方法,并对2015年水资源费实收率进行了测算与验证,分析了实收率低的主要原因,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结果显示:2015年全口径水资源费实收率81.14%,公共供水与工商业用水水资源费实收率为76.23%;水资源费实收率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相关性较弱;水资源费实收率低的主要原因有计量设施安装不到位、行政干预、水资源费征收机关审核不严、水资源费征收强制性不强等;建议把水资源费实收率纳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同步加快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增加水资源税费征收的强制性,提高实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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