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工友》编辑部:我公司经全体职工讨论、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的《员工管理办法》中提到,员工未经请假或者虽已请假但未经批准而没有上班,均按旷工论处。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属于严重违纪,公司有权单方将其解聘。一个月前,女工肖某以怀孕需要休息为由,连续11天没有上班。请问:公司能否依照前述管理办法解除与肖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