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本地区农村小作坊生产白酒卫生质量,为加强农村小作坊生产白酒监督管理提供依据。方法:对2005年-2010年检测的白酒卫生质量进行统计分析,评价标准按照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1]要求,进行了感官、乙醇浓度、甲醇、杂醇油、氰化物、铅、锰等指标的监测分析[2]。结果:2005年-2010年共监测白酒425份,不合格95份,超标率达22.35%。其中,小作坊生产白酒395份,不合格95份,超标率为24.05%。结论:不合格的全是小作坊生产样品。超标的项目有感官、甲醇、杂醇油。在2007年以后按照标准第2号修改单[3]取消了杂醇油的监测,超标的项目为感官和甲醇。小作坊白酒中杂醇油含量过高带来的问题也应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