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民事执行实践中,关于住房公积金能否作为执行责任财产始终存在着争议,但现行法律对此并无明示。基于对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功能、规范位阶、实施效果、法律价值判断等因素的综合考量,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可执行性,有否定说、肯定说和附条件执行说三种观点。住房公积金强制执行的地方实践中,逐步形成了限定执行模式、扩大执行模式和自由裁量模式三种执行模式,并呈现出不同的价值判断、执行范围和执行规范。三种执行模式中,扩大执行模式更符合住房公积金强制执行的法律理念和社会现实,但也存在着执行范围不统一、执行方式不明确等弊端。住房公积金的强制执行需厘清执行原则,统一执行规范,界定可执行范围,明确执行方式,以解决住房公积金强制执行中的弊病,实现住房公积金强制执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