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医大师王烈教授于1988年率先提出小儿哮喘三期分治理论,即发作期、缓解期、稳定期,并将缓解期分为脾虚痰盛证、肺热痰盛证、气阴两伤证、肾虚痰盛证四型,分别采用缓哮方、利肺方、保肺方、哮痰汤治疗。在降气化痰药的基础上,缓哮方偏于健脾化痰,治疗虚痰、寒痰;利肺方偏于清热化痰,治疗实痰、热痰,清热消积之力较强,病情较缓哮方为重;保肺方则重在养肺伤之阴,适用于气阴两伤有热证者;哮痰汤所治之咳、痰较前三方顽固,适用于哮喘缓解期久治无效的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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