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经济性与社会性可实现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环境保护功能,有助于推进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我国自2007年试点该险种并陆续推广至全国,其市场有待进一步开拓。以山东省为案例的田野调查发现,该险种推广中存在着政府职能不到位、企业投保意愿不强、保险公司服务不充分、公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根据市场营销理论与利益相关者理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的参与方:政府、环境风险生产企业、保险公司、公众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互动关系,各有不同的职责。当前阶段,应在进一步明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性质的前提下,抓住政府职责的关键点,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四方联动运作机制,发挥各方监督职责,探索激励与约束措施,提供高效的政务服务,加强宣传力度,以推动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快速发展,发挥其在绿色金融系统中的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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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