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科发区[2020]128号各有关单位:《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2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5月9日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

  • 单位
    中国科学院;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