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就业形态自兴起之时就对现行劳动法律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国际上在应对这些挑战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司法手段、工会创新、行业自治等主要改革路径。这些改革目前仍然无法彻底解决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权益保障不足的困局。因此,各国开始转而跳出目前的劳动立法体系,并尝试从打破劳动关系认定与权益保障的捆绑关系和扩大社保覆盖范围两个角度进行立法重构。我国目前的劳动立法改革与国际潮流具有高度的相似性,未来可从明确平台从业者基本权益保障、扩大社会保障尤其是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严厉打击虚假自雇三个方面进行改革。

  • 单位
    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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