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健全的生态法律制度是生态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并且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后屏障。探索生态文明背景下碳减排制度的选择,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意,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客观需要。世界各国主要是采用碳税和碳排放交易两种碳减排方法。碳税具有短期内实施成本低、减排成本稳定、减排成效较好等优点,同时具有减排量不易控制、税负易转嫁消费者、长期实施成本高等缺点。碳排放权交易具有长期内实施成本低、减排成效较稳定等优点,同时具有碳排放价格不易控制、减排成本不稳定等缺点。现阶段来看,我国选择碳税制度较为适宜;长远来看,我国将碳税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综合使用较为合适。目前,构建生态文明背景下的碳税制度,需要重点解决税率、税收优惠、收入使用、分配补偿、碳审计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