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是我国教育体系中重要组成,然而,许多民办高校存在财务治理问题,遭遇了不同程度的财务风险。如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失调导致财务管理功能无法发挥效用,外部监督过于松懈无法起到良好的督促作用等。本文提出,应当通过分类管理法,将民办高校分为营利性高校与非营利性高校,分别进行内、外部要素以及结构的优化,实现财务治理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