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我国1997年底确立价格听证制度以来,定价听证已经成为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的重要表现形式。2008年12月1日新修订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颁布后,对定价听证的性质、范围、参加人员、时间要求、听证结果的反馈等都作了新的规定,但在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程序设置、权利救济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以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及与公民参与权的保障为出发点,对我国目前价格听证制度的缺陷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