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19世纪传教士在华创办的教会医院里, 出现了医疗风险控制意识的萌芽。为了尽可能规避医疗事故引起中国民众的反抗情绪甚至反洋教斗争, 1820—1860年间教会医院尤为注意控制医疗风险。如:医院对前来就诊的病患进行筛选, 优先接诊医生擅长的眼科病人, 而不轻易收治疑难重症患者;手术之前, 传教士医生通常会让病人签一份医疗协议书, 手术后果由病人及家属承担;通常不安排病人住院, 即使住院, 其护理工作一般由病人亲属承担。这些举措虽然与基督教宣扬的平等、博爱似有矛盾, 但对于规避医疗风险、推进西医在华传播以及扩大教会医院的正面影响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