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国家治理上看,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史,就是党领导人民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而开展法治实践的历史。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领导人民开展法治实践可以分为五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时期的法制实践;新中国成立后依法治国的初步展开与挫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新强调法制并实现了从法制到法治的发展;党的十五大后从法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党对法治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法治中国建设全面展开。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法治实践的历史,可以得出四方面重要启示:走法治道路是党的性质、宗旨和执政理念所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党领导人民走法治道路的必然选择,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载体。这四方面是一个互相联系、逐层递进的关系,是以党的性质、宗旨为主体要素,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理念,结合中国国情特点而形成的有机整体,是我们必须一体贯彻、坚定不移、始终坚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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