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结构功能主义为基础建立分析框架,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社会组织化程度发展过程,分析了再组织化实现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可能性。通过对新鸿社区"大联动、微治理、细服务"治理体系的案例研究发现,实现多元主体联动、深化社区居民自治、营造内生型公共性等再组织化手段,能够承担社会整合、社会控制、社会支持和社会福利等职能,解决社区问题,推进资源高效整合与利用,改变治理结构,实现社区居民的公共利益,从而实现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