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行,利差收窄和信贷规模控制,催生了银行票据业务创新的内生动力。本文提出的"影子票据"正是在此背景下产生的所谓"创新",将票据资产在表内外不同科目间非正常转换,以起到节约资本金、规避监管的作用。为了在实践中更好地规范影子票据,作者提出行政监管与司法审判应注意区别处置、对资金流和信息流应实行差别监管、收编民间中介以及扶正有益创新业务等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