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立法的模糊性,因此在针对"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案件中,各基层司法机关主要考察其是否符合构成规章制度合法性的"三要件",而忽略了"双协单决"体制下企业规章制度本身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害。司法实践应当继续探寻企业规章制度合理性审查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构建维护企业用工自主权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双向平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