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信息隐私的载体从线下发展到线上的网络与算法场景,我国信息隐私的功能也在变迁:从以控制人格图像为主的名誉隐私,发展到以信息自主决定为主的网络信息隐私,再到融合了信息自主决定和控制人格图像双重功能的算法隐私。为清楚界定算法隐私的边界,采取历史分析、文化分析和功能分析的研究方法,探讨信息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标准的异同。信息隐私涉及不同社会的文化差异,国际标准难以统一,应采本土化标准。个人信息通常不涉及价值判断,其保护标准应与国际接轨,以更好地应对数据跨境流动等监管风险;判断是否构成个人信息侵权时,应从信息的纳入、访问、审查、管理等方面逐一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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