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古代在高度认识财政重要性的基础上,认为财政是实现"善政"的基础且以实现"善政"为目的,将实现"善政"作为财政的逻辑起点,提出"富民"、"养民"与"中央集权"的"应然"主张。但是,由于我国古代财政的"私人"属性背离了财政的"公共性"原则,使得财政实践多与其主张相背离:财政收入上主张"富民"却践行"聚敛";财政支出上主张"养民"却践行"养君";财政体制上实现"中央集权"的同时造成了"皇权不下县"的困境。这种背离导致的结果是:财政"应然"实现国家的"善政",但财政"实然"不利于"善政"的达成,形成了历史上的治乱循环。我国古代对财政的认识及其财政实践有着重要的历史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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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山东财经大学;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