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首先从理论层面进行分析,指出法律法规要求的总体规划未必是地方政府发展所迫切需要的规划,地方政府对总体规划有自己的诉求。其次,通过对广州两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过程进行分析,从中总结地方政府的逻辑是如何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的,以及在地方实际发展过程中城市总体规划所发挥的作用。最后,指出只有符合地方政府发展逻辑的规划才有良好的实施性,地方政府会在有限的权限内对规划进行创新;新形势下城市总体规划的转型应从实施角度出发,考虑地方政府的诉求,并理顺各级政府、各类规划之间的关系。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