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从金融发展状况,综合服务水平和综合环境水平三个一级层面以及金融规模扩大、金融结构深化、金融效率提高、金融功能完善、金融平稳性、智力资本、城市环境、经济环境、开放程度九个二级层面对长江经济带区域内11个省市的金融发展指数进行了测度并且做出了综合评比,发现长江经济带地区按照构建的金融发展指标体系的测度可以划分为三个梯度,上海、江苏、浙江一直居于前三地位,可以划为第一梯度;江西、云南、贵州一直处于后三的地位,可以划分为第三梯度;四川、湖北、安徽、重庆、湖南处于中间地位,可以划分为第二梯度;且三个梯度内的各级层面指标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并基于此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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